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青海省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19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青海省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关于青海省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意见
(省通信管理局、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扶贫开发局 二○一二年七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促进宽带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促进作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2]140号),结合青海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光网、提速度、促普及、扩应用、降资费、惠民生”为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科技创新,建立部门分工协作的政府引导机制,创造政策环境,建立企业积极参与的市场机制,促进产业链合作,推动宽带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和应用普及推广,更好地发挥宽带在支撑全省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加强整体规划、政策扶持与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电信企业和网站等互联网企业在网络建设扩容和网站升级优化方面的主导作用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公益、贫困地区、弱势群体、小型微型企业的宽带投入支持。
(二)提升城市宽带发展水平与缩小地区差距并重。进一步提高宽带接入速率,深化行业应用,切实加快全省宽带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促进宽带应用,缩小宽带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