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绕城高速公路纳入主城区路桥年票车通行范围实施方案的批复
(渝府〔2012〕47号)
市市政委:
你委《关于审定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纳入年票车通行范围实施方案的请示》(渝市政委文〔2012〕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绕城高速公路纳入主城区路桥年票车通行范围,并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实施。
二、绕城高速公路纳入主城区路桥年票车通行范围后,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和次费标准不变。缴纳了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并持有效交通信息卡的机动车辆通行绕城高速公路时,不再另行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未缴纳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的机动车辆通行绕城高速公路仍应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
三、按照主城区路桥年票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上的实际通行费的七折计算,由市财政局每季度末向高速公路经营业主支付主城区路桥年票车行驶绕城高速公路的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