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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三)毕业离校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西安生源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人口登记表、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就业介绍信》,并为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核发《西安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持《就业介绍信》到各区县人社局报到;未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参加就业见习、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四、大中专毕业生改派规定及程序

  (一)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说明改派原因。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毕业生解约退函。到原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领取《就业介绍信》。

  (二)在市属单位重新就业的毕业生,由市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持《就业介绍信》、单位退函、新单位的招聘协议、身份证重新办理开往新单位的《就业介绍信》。原未就业毕业生不需要出具单位退函。

  (三)在非市属单位新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介绍信》、单位退函、新单位招聘协议,到市人社局办理改派,经审核,退回原《报到证》(原未就业毕业生不必出具单位退函)。毕业生到其毕业学校办理新报到证。

  五、集中办理报到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报到时间:2012年6月25至8月25日(9:00-17:00)

  (二)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富秦大厦一层)

  (三)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集中办理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花名册、就业报到证,外地生源大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省属中等专业学校集中办理的,须提供招生底册、毕业生就业花名册、报到证。

  3、市属中等专业学校集中办理的,须提供招生底册、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4、毕业生个人自行办理的,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就业协议书(未就业回生源地免),中专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招生底册复印件。

  5、市外生源大专学历在西安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在西安市发改委领取《西安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后,由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上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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