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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5年和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能否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任务,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也是对本届政府执政能力的全面检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坚定不移地落实好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确定了278项重点工作任务(将编印成册,另行印发),明确了年度目标、季度计划、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相关责任落实到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责任体系,切实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月份、每个岗位,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协办单位工作要求,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协办单位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争取提前介入,及时反馈情况,形成步调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督查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之前,将上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经市政府领导审阅后予以通报。根据《2012年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室将协同市考核办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与督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2012年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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