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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3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需市政府系统办理答复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2件,政协提案194件。现就认真做好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办理水平

  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的需要,是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的需要。各承办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办理制度,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建议、提案办理到位。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参与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牵头研究解决建议、提案事项,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深入了解、理清思路、加强沟通、妥善办理,切实做到早安排、早研究、早落实;要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分管领导、协调机构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日常调度,跟踪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适时通报进展情况,并根据调度情况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考核打分。

  二、加强配合,规范程序,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协调配合。建议、提案办理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商;协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提案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共同参加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面商、座谈;对与相关单位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或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办单位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二)明确办理时限。主办单位要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就办理结果向建议人或提案人作出书面答复。对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答复的,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5个月,即到10月1日前,所有建议、提案必须答复完毕。10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全面复查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续复工作要于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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