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 李 江
责任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七)加快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健全专项救助制度,完成区儿童福利中心和救助站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 吕守军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四十八)做好养老助残工作,启动残疾人“双百双千”工程。
牵头领导: 吕守军
责任单位: 区残联、区老龄办
(四十九)推进政策性住房建设,做好配售配租、选房入住工作。
牵头领导: 吴会杰
责任单位: 区住建委
(五十)加强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做好保供应、抓流通、重监管、稳预期等工作。
牵头领导: 李 江、马继业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房山工商分局、区发改委
(五十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为30所学校配齐教育教学设施,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引进北京小学、北京第四幼儿园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现代标志性学校创建,提升教育整体水平。
牵头领导: 李 江
责任单位: 区教委
(五十二)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房山第一医院新建工程和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工程,创办区乡医疗共同体,扩大家庭医生式服务、山区巡诊服务。
牵头领导: 曹 蕾
责任单位: 区卫生局
(五十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牵头领导: 曹 蕾
责任单位: 区人口计生委
(五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办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30件重要实事。
牵头领导: 祁 红
责任单位: 各承办单位
(五十五)进一步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建设,完成24个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规范化建设,建设5个以上区域性社区服务活动中心,探索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 吕守军
责任单位: 区社会办
(五十六)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牵头领导: 吕守军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五十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
牵头领导: 吕守军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五十八)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社会面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重点抓好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村庄社区化管理。坚持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出租房屋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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