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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拆除改造城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拆除改造城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2〕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属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城区小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加快推进城区小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促进节能减排,市政府确定,成立拆除改造城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夏芳晨 (副市长)

  副组长:于为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张志勇 (市市政局局长)

  王秀禄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张恒道 (市规划局局长)

  李广东 (市建设局局长)

  田民利 (市财政局局长)

  刘树亮 (市国土局局长)

  宋均圻 (奎文区区长)

  王兆辉 (潍城区区长)

  孟晓雷 (寒亭区区长)

  刘升勤 (坊子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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