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咸宁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是国家为扩大内需开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优质高效建设咸宁农村电网,对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大力支持咸宁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营造最佳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咸宁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程建设。
组 长 :任振鹤 市长
副组长 :胡立山 常务副市长
王汉桥 副市长
成 员 :胡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文虎 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先 市经信委主任
来华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剑锋 市物价局局长
王槐生 市林业局局长
汪凡非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登赞 市水务局局长
王用新 市环保局局长
白柏呈 市广电局局长
张小牧 咸宁供电公司总经理
孙道远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永会 咸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和制定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及时组织和协调、纠正和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之间正常开展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孙道远同志兼任。
二、支持咸宁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 “ 一个窗口,统一协调 ” 原则。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凡涉及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协调的有关问题,如项目施工中土地征用、费用补偿、规费征收等,一律通过市、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窗口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各相关单位不直接对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