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将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以推进
启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县有”工程,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纳入全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以推进,积极推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新技术应用。按照省市签订的《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对今年新开工项目,督促市、县尽快完善可研、环评等手续,加快可研报告省级立项审查,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对今年建成项目,协调省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省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及早竣工。同时,强化督查督办,实行月报制、通报制、排名制、挂牌督办制,力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市县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继续抓好供气、供热、供水“三供”和绿化及市政道路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在对供气、供热、供水“三供”等市政项目建设情况摸底基础上,不断完善项目库。大力实施“气化山西”战略,加强燃气设施建设,支持天然气引入城镇项目建设;启动集中供热、生态文化公园“县县有”工程,大力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完善供水建设项目库,加强供水水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和完善城镇市政道路及道路附属配套管网建设,城镇道路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配合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COD和氨氮减排任务
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生活COD和氨氮减排指标是国家考核我省的约束性指标之一。为有效推进全省城镇减排工作,在对已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运行状况、监控设施等进行全面摸底、了解掌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个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监管,继续做好生活COD和氨氮减排周报制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常态化、稳定化运营,7月中旬、12月中旬配合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运行台帐、现场情况进行两次核查核算。
六、做好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修订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
针对我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低、范围小,不适应建设行业发展要求的现状,积极与物价、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到省外进行全面认真调研,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新的《山西省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力争年内颁布实施。
七、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工作,继续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每月经济形势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