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建办字[2011]107号)
各市住和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规划局、房地局、园林局、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稽〔2011〕33号)要求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体安排,我厅制定了《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以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建筑节能减排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检查。开展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等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监测,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控制指标,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炒房,依法查处囤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无证预售等行为。开展对《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整顿房地产经纪市场,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无证经营、恶意欺诈、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督察、巡查。重点对项目手续、资金落实、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强化住房保障考核评价和问责约谈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监管,对违规购买、转售、出租、闲置、出借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改造进度、信息系统录入、质量安全和节能示范情况监督检查。
(三)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落实《
城乡规划法》、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随意更改城乡规划行为。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对2010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检查存在的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行为。对审批部门违规审批、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开展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