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规划》的通知
(鄂建办[2011]1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湖北省“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附件:《湖北省“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规划》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湖北省“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规划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粘土砖生产和使用得到有效控制,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迅速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期间,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根据国家建设“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保持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墙材革新发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914.96亿块标砖,折合节约土地6.52万亩,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2242.59万吨。新型墙体材料占全部墙材的比例达到75.85%,全省县及以上城市城区新建建筑已全面禁止使用粘土砖。
(一)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加强。省政府成立“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住建厅、发改委等10多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州都成立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署工作。全省及各市、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已统一归口到住建部门,理顺了组织管理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工作队伍。截止2010年底,已成立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73个,工作人员495人,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了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根据目标责任书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省人大颁布了《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政府出台了《
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
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1号)等政府规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与这些法规配套的政策措施也相继出台,如《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技术规程和标准设计图集,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