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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和做好2012年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计划。 “十二五”期间,计划遴选1000名各级培训机构培训者参加省级培训,加强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2012年安排200名骨干培训者参加省级培训。其中,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普通高中副主任100名,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培训负责人100名。培训时间为教研室主任10天,培训机构负责人20天。
  (五)实施特殊教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 “十二五”期间,计划遴选2000名特殊教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
  2012年安排特殊教育教师省级培训400名,有关培训计划和实施办法另文下达。
  (六)新任特级教师上岗培训。2012年计划安排153名浙江省第十批特级教师参加省级培训。以培养创新精神、提炼实践能力、凝练教育思想为核心,“训、研、学、带”相结合,打造基础教育领军人物。
  (七)“百人千场”送教下乡活动。 “十二五”期间,计划举办1000场送教下乡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到农村、山区和海岛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让农村教师领略名家风采,提升教育教学水平。2012年计划安排200场。
  二、培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培训计划。各设区市要根据“十二五”期间省级培训总体规划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按合理规划、均衡组织、有序安排、倾斜农村及欠发达地区的原则,科学统筹好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培训。同时,按照《2012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培训计划》的名额分配指标,制订本地区分县(市、区)培训计划,于7月10日前报我厅备案。
  (二)认真做好学员遴选。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条件和选拔要求,根据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选拔培训人选(除名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培训外,2010年以来已参加国家和省级举办20天以上骨干校园长或教师培训班的教师,不属本次推荐范围),认真做好省级培训的部署和落实工作。各有关中小学校要做好教学安排,克服工学矛盾,并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参训教师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认真做好选课组织。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级教师培训采取培训机构竞争项目,参训教师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的方式,各地要及时通知教师登录“培训管理平台”,按要求自主选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培训项目质量的评估,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四)加强培训工作考核。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建设队伍建设,促进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政策,采取措施,确保省级培训任务的落实和完成。省级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将纳入我厅对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和教师培训奖励补助资金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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