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学校必须是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学校办学特色鲜明,管理工作规范,就业质量较好,声誉较高,成绩突出。以现代农业类专业为主体专业的申报学校,遴选基本条件适当放宽。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制定并有效实施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
2.遵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办学行为规范,近三年来,在各项办学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学生资助和校企合作等工作中未发生严重违纪现象。
3.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在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4.校园占地面积一般不少于100亩(新建学校不少于150亩),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4万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少于7万平方米);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5.各专业均具有教学必需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设备总值不低于1500万元(生均5000元);主体专业均建立了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课开出率达95%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实训基地。
6.数字化校园建设基础良好,建有功能齐全和运行流畅的校园网,有便捷高效的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教学使用的计算机达每5人一台标准,主要教学场所均配备了必要的多媒体设备;主体专业的主干课程配有数字化教学资源。
7.有12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教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符合师生教学需要,图书生均40册以上,报刊杂志达120种以上,并有逐年更新计划;管理手段现代化、规范化,图书、资料和报刊杂志借阅率高。
8.具有基本的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的场所,符合《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要求;教学、生活和运动设施符合《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
9.有稳定的教育经费来源,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添置纳入举办者的预算;年生均经费是当地普通高中生均经费的1.5倍以上,学校已形成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10.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和有效的合作办学机制;各专业都开展了校企合作办学工作,主体专业校企合作成效显著;“订单培养”有一定规模;积极参与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学校是职教集团的牵头单位或核心成员单位。
11.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完善;积极落实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政策,参保率达100%;实习学生一般都能获得相应报酬。建立了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就业质量较高,平均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的1.5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