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国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现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国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2〕7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
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商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十二五”期间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详见山东国际商务网服贸处子站)文件精神,深入了解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和项目,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每市选报3家在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中具有规模优势或者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突出的企业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