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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八家建筑安全监督站资格认定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八家建筑安全监督站资格认定的通知
(苏建函安监(2012)50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八家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考核。

  本次考核以监督的工程项目为主线,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随机抽查施工现场和实地考核机构相结合、考核检查与督查巡视相结合组织实施。对安全监督机构从基本条件、机构内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监督人员考核情况、其他等五个方面的19项内容进行考核。对安全监督人员从基本条件、行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监督、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继续教育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评定以下8家建筑安全监督站已具备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条件,考核等级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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