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因地制宜。各市、各领域结合各自用能特点,优先选择成熟度高、节能量大、投资回收期短和示范效果好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突出公共机构的节能示范效果。
多方配合,形成合力。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知识,各部门要在节能规划和资金安排上形成合力,保证节能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
1节能管理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立较完善的统一协调、分级管理、职责明晰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形成系统的节能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统筹联动、功能齐备、信息详实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计量监测体系;构建目标清晰、奖罚分明、多方参与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监督体系;建立起覆盖全区的、长期的政策法规及节能知识宣传培训体系;形成市场主导、专业支撑的公共机构节能市场服务体系。
2节能量目标。
到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较“十一五”末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2%,人均能耗降低15%。
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表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公共机构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
| 区本级
| 11%
| 约束性
|
银川市
| 11%
| 约束性
|
吴忠市
| 13%
| 约束性
|
中卫市
| 12%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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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
| 12%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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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
| 14%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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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能耗下降率
| 全区
| 15%
| 指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