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四、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省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举全系统之力,集中力量推进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补台、相互衔接,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不留空隙。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都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百日行动。
  五、督促引导,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开展“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对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道德诚信教育,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每位员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红黑榜”制度,支持保护诚信守法企业和龙头企业,坚决关停一批失信违法企业,禁止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再从事食品行业。行业协会要发挥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规范守信经营。
  六、广泛发动,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企业、每个车间,广泛发动群众、知情人员积极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扩大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监督效率。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掀起一场食品安全的“全民战争”,使不法企业、不法商贩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七、重拳出击,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重典、出重拳,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以“快刀利剑”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凡发生在我省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严禁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百日行动期间,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