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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城乡居民体育消费的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并掌握至少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定期举办青少年运动会。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快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体育赛事。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
  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作用。坚持工间操制度,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和武当太极健身操。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类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继续推进妇女体育。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作用,有计划的培养一批不同年龄的妇女健身活动骨干,带动妇女健身活动持续、健康的发展,提高妇女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重视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
  (二)创建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积极开展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武术、武当太极拳(剑、操)、田径、游泳、自行车等全民健身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区域性影响效应的“一地一品”特色品牌体育活动,加快当地优势项目的发展。推进武当健身休闲特色项目的发展。持续推广普及武当太极健身操,推进武术“四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快武当武术国际化发展进程。推动休闲体育发展,开展钓鱼、棋牌、瑜伽、体育舞蹈、门球、健身气功、登山、攀岩、健身秧歌、健身腰鼓、龙舟、舞狮、舞龙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
  (三)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形式。
  构建经常化、制度化的活动体系,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举办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竞赛和展示活动。精心组织策划好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万人体育大游园”、“迎新春万人长跑”等系列活动。举办好十堰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定期举办农民、残疾人、少数民族、职工和大中学生等综合性运动会。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体育竞赛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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