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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意见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

  1.加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2.公园、市场、车站、机场、港口、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为确保“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顺利推进,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出台全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

  (二)依托省管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课程开发建设;部署开展机关干部“读书学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相关制度。

  (三)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意见》;部署开展省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命名活动。

  (四)组织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推荐申报工作。

  (五)组织有关媒体,通过“浙江法治在线网”、“浙江普法网群”、“浙江普法手机报”、“浙江普法短信”、“浙江普法宣传挂图”等平台,开设专栏和专版,集中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单位参与主题活动。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量化工作指标,明确推进措施,落实考核机制,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有序推进,不断提高主题活动实效。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活动的每个步骤、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既要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主题活动的水平。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尤其是要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延伸,向各地学校周边、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确保主题活动覆盖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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