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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3.支持310个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优先从获得全国基层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筛选。分配名额: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各30个,兴安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各20个,乌海市10个。

  (二)项目内容

  1.中央财政按照每个项目50万元/单位的标准对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开展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进行补助,主要用于:

  (1)旗县级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每个项目单位配置包括网络服务器、视频会议系统、投影仪、电视、印刷设备、视音频采集编辑、计算机系统及适宜技术网站接口等设备,完善适宜技术多媒体教学、远程教学、视频会议及网络培训等功能。中央按照30万元/单位的标准给予补助。设备参考目录如下:

  多媒体示教系统:电脑、视频会议系统、投影仪、等离子电视、功放、音响、话筒、视频采集服务器、投影设备控制系统、机柜、交换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蒙文软件;

  多媒体示教系统平台:网站服务器、点播服务器、直播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陈列柜、防火墙、交换机、Oracle 10G用户(标准版)、机柜。

  (2)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与筛选:对本旗县(市、区)内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系统整理、研究与筛选。在3年建设周期内,每个旗县级项目单位应筛选不少于10项适宜技术并完成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评价并向基层推广实施。中央财政按照20万元/单位的标准给予补助。

  2.中央财政按每个项目单位20万元标准给予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

  (1)改善蒙医中医诊疗环境:将蒙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蒙中医药特色浓郁、装修装饰风格明显的蒙中医药文化氛围,便于群众接受蒙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蒙医中医养生保健知识,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蒙医中医服务。中央财政按照5万元/单位予以补助。

  (2)提高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重点加强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放血、耳针、针刀、电针、温针中至少6种技术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中央财政按照5万元/单位给予补助。

  (3)配备用于连接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的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中央财政按照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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