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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二) 双语教育

  4、大力普及双语教育。到2012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本民族语言文字为辅的双语教育,加快对少数民族中小学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快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步伐;到2015年基本普及双语教育;到2020年使少数民族学生基本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兴办双语幼儿园或学前班。继续实施中小学民汉合校工程,不断扩大双语班规模。(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委组织实施)

  5、切实提高各学段的双语教育水平。积极做好各学段双语教育的有序衔接。对接受过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学生,可进行模式一、模式二教学。(模式一具体为:小学汉语、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初中汉语、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使用汉语授课。模式二具体为:全部课程使用汉语授课,开设民族语文课程,不具备师资条件的学校,体育、音乐、美术可以用民语授课。)加强双语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双语教育标准体系、课程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机制,鼓励学校积极开展双语教育的改革试验,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行民汉学生混合编班,鼓励少数民族学生插班学习,鼓励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

  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推进双语教学中重视本民族语文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课时和教学质量。

  (克州统战部、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委、语委、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三) 学前教育

  6、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以及实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把学前教育纳入各县(市)城镇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充分调动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并举的办园体制。城市办好一批公办骨干和示范性幼儿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牧区学前教育,提高农牧区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农牧区学前教育以财政投入和公办为主。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的校舍和教师资源发展学前教育。到2015年,每个县(市)建设1至2所标准化幼儿园;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形成以县级标准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和村级办园为主体的农牧区学前教育格局。各县(市)要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拓宽合格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补充渠道。制定克州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办学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教育教学指导,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办园质量。从学前教育阶段重视研究独生子女教育问题。(克州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四)义务教育

  7、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义务教育过程中,注重儿童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实现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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