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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菜篮子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菜篮子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菜篮子建设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菜篮子”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全省新一轮“菜篮子”建设工作。

  二、时间地点

  7月4日(星期三)下午在陕西宾馆10号楼一楼大厅报到,7月5日9:00在陕西大会堂3楼第五会议室开会,会期半天。

  三、参加人员

  (一)各设区市政府市长、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和农业、畜牧、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水利、林业、供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和农业、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供销社、省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部分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重点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名单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政府负责通知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和企业参会。

  (二)请省级各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于7月3日(星期二)12:00前报省农业厅。联系人:张荣军;联系电话:029-87329701,87334082(传真);手机:18992808708。

  (三)参会代表着浅色短袖衬衣,不系领带。

  (四)省级有关单位、西安市及市城六区参会代表不安排住宿,请于7月5日8:30前到陕西大会堂3楼第五会议室门前报到。

  (五)请新华社陕西分社、农民日报社驻陕记者站、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画报社派记者参会并组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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