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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办理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办理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
(湘律协通知〔2012〕8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为保证2012年度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办理和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省律协决定将于5月2日至6月15日集中办理实习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⒈《实习申请表》;

  ⒉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⒋学历证书复印件;

  ⒌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籍人员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材料原件;

  ⒎符合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以及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⒏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人事托管合同以及托管费用发票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须为档案托管或存放单位的函头纸打印,证明中写明存档号;

  ⒐辞去原职的证明,或者无业证明、失业证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原件;

  10.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11.律师事务所符合接收实习人员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

  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在办理申请实习登记时,应提交除第八、九项以外的其他材料,还应提交本人教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二、要求

  1、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等材料要求交验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提供的文件若不在一张纸上,需加盖律师事务所的骑缝章;

  3、以上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材料先后顺序依次排列。

  三、其他事项

  1、各市、州律协受理实习登记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人数进行汇总,填写“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发至邮箱424798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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