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速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培育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8.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实施“3115”行动计划,培育30个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100家骨干企业,助推10家企业上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科普等新兴文化产业。大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依托区域中心城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发展文化产业集群,统筹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创业创意园区,重点发展高科技创意产业园区、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继续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带动战略,推进“861”行动计划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在资金投入、项目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积极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性企业。鼓励文化企业创造条件,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培养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徽”字号文化航母。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
19.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推动文化资源、文化生产、文化传播的数字化,提高文化产业科技含量。制定实施全省动漫产业和数字出版发展中长期规划,大力扶持动漫创意、设计、生产和营销,重点推动合肥、芜湖等动漫基地加快发展,建设高水平的动漫交易平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具有安徽特色的文化创新体系,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科技发展规划,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品牌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科技企业,掌握一批发明专利和文化科技攻关成果,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20.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从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债券发行、收入分配、对外贸易、信息服务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民营文化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依法加强服务和管理,引导社会资本在国家许可范围内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扶持一批竞争力强的民营文化骨干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企业,实现文化供给多元化,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21.努力打造文化品牌。实施品牌提升战略,从商标注册、质量提高、文化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等入手,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围绕市场需求,加强深度开发,把传统元素与时尚元素结合起来,把地方特色与时代潮流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抓住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有利时机,发掘城乡文化资源,谋划实施一批文化项目,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文化街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建设特色文化城市。加强文化品牌对外营销,运用现代营销理念和市场规律,建立健全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不断提升安徽文化的品牌价值。优化文化节庆活动,提升层次品位,办出鲜明特色,扩大品牌效应,形成展示安徽的靓丽名片。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22.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积极拓展出版、发行、影视、演艺、广电企业改革成果,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富有活力的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坚持把改革、改组、改造与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把深化改革与调整结构、整合资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鼓励省属文化集团与各地文化企业以资源或产权为纽带进行整合重组。全面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一批综合性或专业性报刊传媒集团公司。进一步推进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形成全省统一的传输网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