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发展健康网络文化。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制作体现安徽特色、适合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丰富网络文化内容,创立网络文化品牌,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落实完善文明网站测评体系,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深入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正确引导和科学管理,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加大网上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建立网络安全评估机制,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
14.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科学设置市场接受程度量化指标,形成科学评价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价机制,精简评奖种类,改进评选办法,提高评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加大优秀文化作品奖励力度,对获国家级重要奖项的或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予以重奖。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建设,深入研究文艺思潮、文艺现象和文艺热点,组织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在资金、频道、版面、场地等方面,为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每年组织一批安徽文化精品专题推介活动。
五、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5.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统筹规划省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安徽广播电视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集演艺娱乐、图书馆藏、非遗展示为一体的安徽文化艺术中心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文化馆、纪念馆、青少年宫和县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鼓励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慈善组织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项目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区。
16.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切实把农村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各市建成“三馆一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剧院),各县建成“两馆一场”(图书馆、文化馆、剧场)。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逐步实现“户户通”。深入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普及数字化流动放映。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文化小广场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村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和农民阅报栏,城市社区有文化中心。全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乡镇及社区基层服务网点为重点,建设社会文化数据库和优秀文化资源传输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全覆盖。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送欢乐下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定期举办中国农民歌会、“中国黄梅戏艺术节”、“江淮情”等活动。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扶持文化企业以连锁方式加强基层和农村文化网点建设,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县区和乡镇延伸,推动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常态化。鼓励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绿色网吧“三合一”,建设“农民文化家园”。广泛开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基层特色文化品牌。
17.积极传承创新安徽地域文化。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含街区、村镇)、大遗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推进隋唐大运河(安徽段)申遗工作和含山凌家滩、西汉六安国王陵区等大遗址保护,重视徽派建筑、古村落、老字号、工业遗产、珍贵古籍保护。推进全省博物馆体系建设,优化博物馆品类布局,大力发展民办博物馆,扶持建设专题博物馆、生态博物馆和社区博物馆。加快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中国花鼓灯原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非遗展示馆、综合性展示传习中心。深入整理、保护和展示安徽地域文化,努力推出一批高水准的研究成果。注重省情地情研究开发,加强档案、文史研究和地方志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