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常性预防和控制措施
(一)加强学习
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考意识。
(二)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对考试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作,各负其责,确保能快速有效解决考试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二是始终把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安全保密工作是整个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生命线,考试安全保密出现问题的后果十分严重,它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和影响全社会的稳定。安全保密工作必须贯穿招生考试的全过程,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今年所有试卷保密室达到规定标准,并在考试前要对试卷保密室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保密室设备设施的完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关口前移、万无一失。
三是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试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各类考试违纪舞弊案件出现的新情况,要在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政策的基础上,完善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招生考试过程的督查制度、违纪舞弊的通报制度等。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减少失误,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考试舞弊的处罚力度。要形成对违纪舞弊的高压、强压态势,使考生不敢舞弊也不能舞弊,使舞弊者付出应有的、沉重的、得不偿失的代价,真正做到依法从严治考。要针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防范可能发生的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案件,招生考试部门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五是切实加强对教育统一考试工作的领导。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加大对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监管力度。要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工作规定,认真查找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考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目标责任落实,努力把考试作弊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将全程参与招生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真正发挥监督和约束作用,如果出现考试违纪舞弊案件,教育行政部门将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预警与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