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4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
招生统一考试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6月7日-9日为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确保顺利实施我县今年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各项工作,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实现今年“平安高考”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广大师生依法治考意识。
2、确保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考风考纪良好,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考试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事态扩散。
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在我县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确保本预案的实施。
(二)部门职责
1、教育行政部门和考场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预案制定本地工作预案;
(2)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并落实工作责任;
(3)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4)切实开展对学校师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5)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
(6)做好试题的运送和保密工作;
(7)认真组织实施中考招生考试;
(8)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考试情况。
2、各考场要会同当地公安、保密、卫生、供电、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应在县级人民政府的协调和监督下履行各自的职责。考场要做好试卷的运送、交接、保管工作,尤其是考场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考场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包括交通、防汛、防雷安全等),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确保考试万无一失;卫生部门负责做好考场食品卫生的检测,协助考场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流行疾病事件;公安部门要抓好考场周边交通及治安环境的整治和试卷的安全运送;环保部门抓好考场周边噪音的的监控,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供电部门要保证考试期间考场用电;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考试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