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罗汉建(副局长)
成 员:罗焕荣、潘文斌、沈春凌、杨传治、罗静菲、房翠婷
2、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防止蔓延扩大;
(3)向县政府、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5)完成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事件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组。在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事件调查与咨询组。根据事件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组成事件调查与咨询组。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件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造成的影响,提出事件防范的意见。
(二)行政监管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提出救治措施。
第三章 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
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迅速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好启动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预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