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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副主任:罗汉建(副局长)
  成  员:罗焕荣、潘文斌、沈春凌、杨传治、罗静菲、房翠婷
  2、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防止蔓延扩大;
  (3)向县政府、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5)完成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事件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组。在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事件调查与咨询组。根据事件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组成事件调查与咨询组。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件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造成的影响,提出事件防范的意见。

  (二)行政监管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提出救治措施。

第三章 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

  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迅速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好启动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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