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房志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春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甘向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卫月(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志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洪(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党红(县工商局副局长)
房水二(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汉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潘康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3、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件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县人民政府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4、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的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县教育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中的药品安全事件采取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及治安维护工作。
(5)县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落实相关预算和资金,做好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工作。
(6)县卫生局:负责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病员救治等工作。
(7)县工商局: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协助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和裁定工作。
(8)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药品生产领域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在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稽查分局,负责日常工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以下成员组成:
主 任:罗春兰(局 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