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机构,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四、药品安全事件分级
根据药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从重到轻依次为:
(一)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Ⅰ级)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全县及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药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O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