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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的通知
(南府办〔2011〕46号)


各系统党委,县属各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提高全县医疗用血保障能力,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简称应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组建一支48小时内随时启动的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以确保在各类突发事件以及高温严寒季节性缺血和血液偏型发生时,保障医疗用血需求。
  二、组建方式
  应急队伍的组建以系统党委为单位,以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动员,个人自愿报名为原则。组建应急队伍计划人数见附表。
  三、启动程序
  当本县出现重大突发性伤害事件或季节性缺血、血液偏型时,将按照全县统一要求,随时启动应急无偿献血,在48小时内完成应急献血保障任务。
  四、组织机构
  县成立无偿献血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房志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平  县委县政府办副主任
  唐剑华  县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丁卫月任办公室主任,赵智勇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罗颖。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县的无偿献血应急队伍是全县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我县血液保障的工作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确保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并做好随时启动准备。各系统无偿献血应急队伍负责人名单于6月20日前报县卫生局(献血办),联系人:罗颖,联系电话:8665281。
  (二)强化培训,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队伍个人登记及初步健康筛查,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强化培训,定期进行动态调整与补充,确保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刻能随时调动,切实增强本县血液供给的应急和调控能力。
  (三)信息准确,及时上报

  各系统、各系统各单位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无偿献血应急志愿者准确填《无偿献血应急志愿者个人登记表》,核实无误后,填写《无偿献血应急志愿者队伍明细表》,并于7月30日前将表格及其电子版送县献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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