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长江及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黄政办发〔201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长江及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政府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原则,采砂管理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长江及中小河流采砂管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铁砂全面禁采,黄砂有序开采,确保了河道堤防安全、防洪安全和跨河交通设施安全。根据黄冈市2010年度长江及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经综合考评,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考核先进单位(5个)
英山县人民政府
蕲春县人民政府
浠水县人民政府
团风县人民政府
红安县人民政府
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10个)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市水政监察支队
团风县河道采砂管理局
黄州区河道采砂管理局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
罗田县河道采砂管理局
浠水县水政监察大队
英山县水政监察大队
黄梅县水政监察大队
三、先进个人(18名)
范学超 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李 武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
黄国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主任科员
陈 红 市水利局副局长
袁朝华 市水政监察支队干部
余声前 长航公安黄石分局黄冈派出所所长
彭东升 麻城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建明 红安县河道管理局局长
李文质 罗田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
袁宝江 英山县水电局工会主任
徐育元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
邵卫国 浠水县水政监察大队长
吴 林 团风县水利局副局长
徐利民 黄州区水利局副局长
黄世祥 黄州区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
吴想生 蕲春县河道采砂管理局负责人
郭文火 武穴市水政监察大队长
陈小峰 黄梅县水政监察大队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江及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进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上新台阶,确保河道管理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