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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49号)


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大中专院校、驻黄部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制定的《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以“设立黄冈市儿童大病救助基金”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扶危济困、赈灾助医”的慈善宗旨,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工作机制,汇聚爱心力量帮助大病儿童,建立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基金制度。
  二、劝募对象
  市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驻黄部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黄冈经济开发区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在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及职工;上述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三、劝募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倡导干部、职工每人自愿捐赠1天的工资;企业单位自愿捐赠1天的利润;行政事业单位自愿捐赠一天的工作经费。
  四、时间安排
  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闻媒体要大力支持,积极宣传典型,扩大影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此次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接收工作。捐赠接收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
  六、募集办法
  市直的捐赠由各系统、各单位统一组织动员、接收,6月30日前集中交到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开具统一接收捐赠收据,专款专用。市慈善总会将通过《黄冈日报》或《鄂东晚报》和《黄冈慈善网站》将捐赠数额和捐款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审计、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黄冈市慈善总会地址:黄州区西湖二路19号(市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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