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责任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二、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十一)要多方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力争今年直接融资突破200亿元,“十二五”直接融资达到1000亿元。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搭建企业上市绿色服务通道,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多个板块上市。强化全省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使后备企业保持在100家左右。采取动态管理和梯次推进方式,对列入第一梯队的后备企业,在财政资金、信贷投放、资源配置、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十二五”末我省上市公司达到18家,并优化上市公司的行业结构。

  牵头单位:青海证监局、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州地市政府、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

  (十二)增强上市公司市场融资能力。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其他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市场融资能力。引导上市企业充分运用增资扩股、权证融资、股权质押等工具扩大融资规模。对个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上市公司,在支持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鼓励我省有实力的企业以资产换股权,有效发挥“壳资源”作用。健全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优化综合类证券公司股权结构,推动期货公司与省内企业对接,力争在有色金属等特色优势产品期货交易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牵头单位:青海证监局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经委、省国资委

  (十三)着力推动债券融资上规模。要积极引导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定向私募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力争“十二五”末总量累计达到150亿元。

  牵头单位:青海证监局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十四)加快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年内由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保障性住房私募债50亿元,争取到“十二五”末累计发行200亿元。

  牵头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省国投公司、省金融办

  (十五)积极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抓住国家试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市场)的机遇,加强基础工作,尽快建立我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强化股权有序流转、融资和资本配置功能。尽快培育和推动一批拥有核心技术、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进入市场融资。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直接转板场内市场交易。要十分重视推动企业境外上市,通过专业辅导、专项奖励等方式,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市场特别是香港上市,力争“十二五”实现零的突破。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