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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2〕3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大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省结核病疫情与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是我省防控的重大传染病之一。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结核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相继实施了3个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近十年来,我省将结核病控制纳入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资,基本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通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了防治经费投入,创新防控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的各项政策和防治策略,免费检查和治疗28万例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90%,结核病疫情呈稳步下降趋势,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

  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新问题与挑战。我国仍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目前我国年发病人数约为130万,占全球发病人数的14%,位居全球第二位。我省疫情仍较严重,每年报告肺结核发病人数约为5万,占全省甲乙类传染病的三分之一;耐多药肺结核危害日益凸显,未来数年内可能出现以耐药菌为主的结核病流行态势;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人数持续增加,防治工作亟待加强;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形势严峻,结核病仍是导致我省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传染病。目前,我省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防治力量薄弱,流动人口患者治疗管理难度加大,公众对结核病危害的认识不足,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二、指导原则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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