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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创新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创新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钦政发〔201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1年,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开展创新的工作部署,勇于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以创新举措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鼓励先进,促进政府创新工作,综合2011年度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发改委等22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大力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加快实现“三枢纽一新城”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政府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一等奖(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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