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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卫星减灾应用技术示范工程。

  加强卫星减灾应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建立卫星导航系统湖北综合减灾应用平台。加强全省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监测与评估示范系统建设,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卫星和航空遥感应急监测合作机制,推动省级减灾应用能力建设,提高卫星减灾应用水平。加强与国家减灾中心的衔接,完善灾害遥感应用模型、方法和标准规范,提高灾害综合观测、高分辨率观测和应急观测能力,提升灾害监测预警、灾害评估、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水平。

  (五)全省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工程。

  落实灾害信息员制度,建立全省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完善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鉴定站点,分级分批组织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评认证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灾害信息员工作补贴制度。

  (六)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继续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500个以上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配备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编制城乡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开展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

  结合区域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学校、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大型绿地等场所,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避难、医疗救治等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在农村灾害易发区,结合乡村布局、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情况,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扩建乡村应急避难场所。

  (七)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

  利用现有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省级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配置防灾减灾相关专业器材及多媒体设备,为公众免费提供体验式、参与式的防灾减灾知识文化服务。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八)基层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加强基层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基层减灾救灾科技水平和工作效率。县级自然灾害主管部门优先保障救灾所需交通工具,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乡(镇)级减灾救灾部门设置网络、通信专线,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救助管理平台。自然灾害风险指数高、地理复杂交通不便的地区根据需求配置灾情信息采集和灾害应急通信等终端设备,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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