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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协调、预防为主、防救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以人为本,依靠科学。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科技在综合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水平。

  预防为主,防救并重。把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相结合,以防为主,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规范灾害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规划防灾减灾能力工作,着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整合资源,夯实基础,从实际工作出发优先解决突出问题。

  (三)规划目标。

  1.基本建立全省自然灾害风险信息管理和应急救助指挥平台,基本摸清省内主要自然灾害风险情况,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信息报送与共享能力进一步提高。

  2.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3.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要求。

  4.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5.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明显提高,中小学每学期防灾减灾教育不少于20个课时。

  6.全省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

  7.创建500个以上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和自然村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8.进一步强化省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省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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