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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6月11日上午,全市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1.宣传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金城江区,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承办。市、区政府领导同志在启动仪式讲话。仪式方案由市食品安全办组织制订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食品安全办、市委宣传部、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和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2.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启动仪式由当地政府参照主会场组织。
  (二)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
  按照自治区方案的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详见附件)。
  (三)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对食品宣传周活动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宣传报道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办会同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配合)。
  (四)组织制作和收看食品安全专题片。
  组织收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制作的食品安全专题片;制作反映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题片在河池主流媒体相关栏目播出(食品安全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将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招贴画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消费场所等处张贴;制作平面、电子、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介的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内容,在宣传周期间投放到报刊杂志、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台、影视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传媒显示屏等广告平台(食品安全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启动为期3个月的“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在今年9月份“全国科普日”(主题为食品安全)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公众、食品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与答题活动(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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