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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6、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不断发展壮大指导员队伍。至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800名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名以上。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展开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市民进行科学健身。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职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进一步明确区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分解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实现全民健身事业“四个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文明城区评比)。充分发挥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功能,调动各级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实施计划》提供组织保障。
  (二)统筹协调,提升全民健身保障水平
  进一步加快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硬件建设,为市民日常健身创造便利条件和优美环境。推进市府实事工程,加快推进“百姓健身房”、“健身步道”、社区公共运动场的建设,区级体育场馆综合改造。推行《普陀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积极创造条件,继续深化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同时,要提高全民健身软件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科学、周到的体育公共服务。加大健身组织建设力度,注重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社区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和体育社团等四个方面的建设。此外,还要在依托国民体质监测、体育科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等方式的基础上,创建新型健康服务平台,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三)打造品牌,丰富全民健身特色活动
  进一步发挥每年元旦、春节、“全民健身日”及“上海市全民健身节”等节点活动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的有效形式,注重活动的全年性,拓展“节点活动”的时空范围,广泛开展体育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活动,积极培育和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在全区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高度重视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校园运动会。
  (四)规范管理,强化全民健身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长效机制,保证健身设施的完好和使用安全。加大体育设施器材的使用率,使体育设施真正“建起来、管起来、用起来”;严格按照国务院《加强群众活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群众组织的群聚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强监管。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对具有技术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相关资料库;对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资格审定,建立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资格制度;加强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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