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长风生态商务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2012〕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开展长风生态商务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2年4月18日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长风生态商务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提升普陀区服务业发展的水平,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1〕13号)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12〕2号)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突破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特制定长风生态商务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长风生态商务区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承接上海“四个中心”发展的战略部署
长风生态商务区要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通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服务和管理体制,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加快发展商贸会展、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和高技术服务业等四大板块,把长风生态商务区建设成为“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的示范点,有力推动上海市“四个中心”建设。
(二)体现上海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先发效应
长风生态商务区要通过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发挥硬件条件较为成熟等优势,实现科学发展、错位发展、跳跃发展之路,建设成为商贸功能更为集聚、科技创新更为活跃、文化品质更为彰显、公共服务更为完善、环境生态更为优良的服务业集聚区。带动全区服务业的创新突破发展,体现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示范效应。
(三)创建老工业区转型发展的示范典型
长风生态商务区由老化工区直接转型为一个集生产、生活与生态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了一种全新的转型路径,具有高能级、低污染及土地集约利用的明显优势。进行试点,可以进一步实现各产业政策和要素资源的集聚效应,发挥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完成工业依托型城区向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化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成功转型,为上海市老工业城区向服务经济转型并焕发城市新活力的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