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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静府办发[201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1年春节将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民生保障,把帮困送温暖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的要求,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区困难群众的生活,现就本区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帮困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对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体现党的宗旨、为民解困的好事、实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人民群众“三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了解群众的需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将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201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要以送温暖、惠民生、促和谐为主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帮困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时间节点,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的基本需求,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增强为民意识,确保帮困送温暖措施有效实施

  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少重复、不遗漏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范围,主动为失(无)业人员、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医疗帮困、教育帮困、助残、助老等方面的帮困服务,及时落实好各项节日帮困送温暖政策。

  (一)以民政部门为主,落实好社区困难群众的帮困措施。

  1、一次性物价专项补贴

  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含重残无业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和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殊救济对象)给予物价专项补贴每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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