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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5、医院感染控制长效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和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医院感染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全面检查和梳理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方面工作,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疗废物处理及时,程序合法。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三)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按照《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对医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的教育,组织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院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方面的相关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25~26日)。下发《徐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活动方案》,对2012年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省卫生厅及我市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6月27~7月2日)。各地和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医疗行为和医疗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各基层医疗机构自查情况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请于2012年7月3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和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三)检查阶段(2012年7月5~7月20日)。我市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人员资质、规章制度落实、医疗服务行为的互查工作,及时查找基层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各地请于7月25日前将互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表报市卫生局医政处。我局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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