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潍坊市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2〕49号)
寿光、昌邑市人民政府,滨海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12年潍坊市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年潍坊市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渔船管理保障渔船安全生产的意见》(鲁政发〔2012〕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15号),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整治海洋“三无”(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渔船,规范渔船标识管理,清理异地挂靠渔船,完善涉外渔船监管机制,规范渔船修造程序,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夯实渔船管理基础。
二、整顿内容、方法与步骤
(一)整顿内容。
1.“三无”渔船整治。将我市符合适航条件“三无”渔船,纳入安全监管。
2.渔船标识整治。对所有渔船按省统一规范制装渔船号牌,装置电子身份证,对船名号不规范渔船强制进行整治。
3.异地挂靠渔船整治。对异地挂靠渔船,要求其过户到渔船所有人户籍地,落实渔船属地管理制度,明确船舶权属关系。
4.涉外渔船整治。组织开展专业渔业渔船、赴朝鲜东部海域作业渔船、赴韩国专属经济区作业渔船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AIS和卫星定位设备的安装及正常使用情况,加强远洋渔船出入境管理,提高渔船实施管控能力,有效防止渔船进入他国管辖水域生产。
(二)方法与步骤。
1.宣传发动(2012年3月20日-4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清理“三无”渔船、规范渔船标识、禁止异地办证、整顿涉外渔船管理等宣传。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和发动广大群众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