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一)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各地要根据本地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设“菜篮子”保障基地;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服务全市的“菜篮子”规模化基地,与各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鼓励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要制订和落实各类“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宣传培训,逐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认证的支持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杜绝在“菜篮子”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畜、渔)药,推广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进统防统治和专业化防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强化检测检验,要建立健全多级检验检测网络,保障“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连片基地要设立检测检验站,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加工企业要设立质检室,形成标准统一、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追溯制度,要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和检验检疫风险预警体系,共享国际国内质量安全信息,共同应对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完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立与国家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联网的县、市级平台,并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市场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各地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要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要从严控制菜地的征占用,征占菜地要严格按照《
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实行占1还1.5制度,严格征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用其他土地按照规定计提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要优先用于新菜地开发,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管理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组织供地。审批要简化程序,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政策对待,出让价比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畜禽、水产养殖用电用水价格,统一按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扶持发展“菜篮子”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生产和流通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