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黄政发〔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鄂政发〔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稳定我市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产业化经营,保障蔬菜、畜禽、水产等“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实现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菜、肉、蛋、奶、鱼、果等产品生产。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规模化、标准化基地生产的“菜篮子”产品占全市产品总量的70%以上;全市菜地(含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00万吨,产值70亿元。十大优势蔬菜(萝卜、山药、辣椒、莲藕、山野菜、蜜本南瓜、荸荠、刀豆、甘蓝、青毛豆)的播种面积达到40万亩,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现代市场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基本形成,蔬菜质量实现可追溯,全市菜地保有量达到68万亩以上,蔬菜生产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保障供应。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产量年均增长5%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把黄冈建设成为湖北重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二、突出建设重点,夯实产业基础
(一)建设一批核心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一区两廊三带”(黄冈市蔬菜产业核心区,京九铁路沿线百里蔬菜长廊、长江沿岸百里蔬菜长廊,大别山野生蔬菜生产带、滨湖水生蔬菜生产带和高山反季节蔬菜生产带)基地,特别是建设萝卜、山药、辣椒、莲藕、山野菜、蜜本南瓜、荸荠、刀豆、甘蓝、青毛豆等十大优势蔬菜生产基地,加强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探索新模式,重点扶持设施化栽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钢架、避雨栽培和微滴灌节水栽培。加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为生产者和销售加工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