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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促进黄冈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深入开展“十佳三差”、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十佳三差”评议活动,着力解决环境不优、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积极宣传2010年“十佳”单位、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重点抓好后进单位的整改督办。优化评议方案,坚持“十佳三差”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媒体开展评议活动。扎实开展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参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对银行业、保险业部分金融机构在市、县分支机构及基层网点的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在学校、医院、电力、石油、石化、移动、联通、电信、邮政公司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评选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 ,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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