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已经2011年12月14日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和2011年12月30日区委第一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为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事是政府向全区人民承诺的重大事项,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各主要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四个明确”的要求,细化落实方案。各相关单位要对实事的推进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大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事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兴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建立定期情况通报制度,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实事的办理进程,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共同支持参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实事推进过程的督查,及时查找、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实事顺利推进。各主要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等书面报区政府督查室。实事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区直机关绩效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大兴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
拟办的重要实事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新建、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个,新建、规范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15个。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
项目负责人:汪宝国
2.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90万平方米村庄街坊路硬化工程,提升农民居住环境。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
项目负责人:汪宝国
3.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建设,提升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加大“农超对接”力度,拓宽销售渠道,稳定农产品物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