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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2年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对接。
  各单位要从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控制大气污染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大兴区2012年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分解表》要求,主动承接相关工作,并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开展,重点部署,确保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分工到位,市政府将组织对我区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各区县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相关措施,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控制大气污染工作落实到底。
  (三)强化责任,严格标准。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杜绝大气污染事件发生;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与标准,自觉履行污染减排责任;区监察局、环保局要切实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各有关单位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
  大兴区2012年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分解表

主要工作

序号

任   务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一、坚持多措并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增量

 

1

 

对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新建建设项目,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进行审批和验收。新、改、扩建化工、建材、印刷、汽车、机械、电子、家具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行业工业项目,新增排放量应实施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的审批制度。

 

区环保局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媒体基地管委会、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

长期

限制高污染行业发展

2

  

大兴行政区域内不再新建、扩建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炼油、水泥、钢铁、铸造、平板玻璃、陶瓷、沥青防水卷材、人造板等制造加工业。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

 

长期

二、控制燃煤总量,改善能源结构

   

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工程

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3

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生物医药基地联港供热厂锅炉房(3台10吨)于2012年年底完成改造,北臧村锅炉房(2台10吨)于2013年年底完成改造;新媒体基地即原大兴工业开发区(6台20吨)燃煤锅炉房改用清洁能源,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

新媒体基地管委会、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

区环保局

2012年年底

2013年年底

4

对旧宫、瀛海、采育、亦庄等地区20蒸吨以上(含20蒸吨)的锅炉,采取以奖促治的方式,有管道天然气供应条件的改用清洁能源,不具备条件的加强除尘、脱硫、脱硝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各镇政府

 

区环保局

 

长期

5

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全区范围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新城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生物质发电项目除外);对20蒸吨以下在用锅炉,结合各镇工业大院改造,逐步改用清洁能源。

 

各镇政府

 

区环保局、

区经信委

 

自发布之日起

 

继续落实“以奖促治”政策,

实施集中供热并网工程

6

推进康庄、观音寺两个供热厂集中供热并网工作,实现集中供热。两个供热厂规划拆并原有锅炉144台,目前已经并网87台,还有57台未实现并网,其中13台已具备管线并网条件(房信物业3台、城建开发二公司4台、祥仁物业2台、观音寺物业4台),2012年底具备并网条件的13台完成并网。

区市政市容委

区环保局

2012年年底

开展低矮面源污染治理

7

 

加强树叶、垃圾焚烧行为的执法监管。

 

区城管大队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2012年年底

8

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均应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机制,保证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加强末端排放控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范围餐饮行业专项检查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区环保局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2012年年底

9

  

加强对经营性小煤炉、无照流动小煤炉以及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防止反弹。

 
 

区环保局、

区城管大队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

三、推行绿色施工,遏制扬尘污染

抓好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搅拌站等扬尘治理工作。

 

10

建设工地:2012年,我区建设工地开复工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通过强化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五个100%”要求,全面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扬尘污染投诉举报电话96310的宣传,对扬尘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扬尘违法案件处罚率不低于50%。

区住建委、

区城管大队

区环保局

长期

11

拆迁工地:加强对大兴区行政区域内拆迁工地防尘工作的管理。做好拆迁工地的洒水、降尘、围挡、覆盖等工作。对拆迁后暂不利用的土地采取绿化、覆盖等措施。相关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管。

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大队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

12

市政工地:加强对绿化施工和市政道路施工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园林绿化作业标准进行施工,控制扬尘,减少污染。

区园林中心、黄村镇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区市政市容委

2012年年底

13

裸露地表:大兴区完成7个镇4街道所辖共计112.238万平方米的裸露地表进行专项治理,根据裸露土地类型不同完成覆盖、绿化、围档工作;完成5个镇3街道3.06万立方米渣土清运消纳工作。

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2012年3月底

14

搅拌站:对现有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清理整合,压缩产能规模,我区搅拌站调整到12个;加大治理力度,确保保留的搅拌站封闭式运营。

区住建委

区环保局

2012年年底

15

加强对我区3家沥青搅拌站的监管工作,保证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区公路分局

长期

四、实施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污染

 

强化机动车及物流业管理

 

16

 

加大我区进京货车尾气排放的检查力度,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四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在两个进京口(凤河营、榆垡),德茂桥、双星桥、天普路口、团河北口等六处设立卡控岗位,实行全天候24小时在岗检查,控制机动车污染。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区环保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大队

2012年年底

17

加强对工地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大队、

 

2012年年底

18

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两证、乱倒乱卸、无密闭苫盖、遗撒车辆,遏制运输遗洒。

区城管大队、

区市政市容委

区交通支队

长期

19

加强物流业管理。我区物流多、规模大、营运载货重型车辆多,特别是京良路沿线,立垡、狼垡一带物流中心基础设施不够,管理薄弱,经常造成道路拥堵,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是我区新城的重要污染源,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上述地区不再新建和扩建物流企业,对现有物流企业进行规范和整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

黄村镇政府、

西红门镇政府、区商务委

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自发布之日起

加大加油站监管力度

20

强化加油站管理。目前全区共有正常营业加油站102家、储油库3座,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转,达标排放;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油品质量。

  

区环保局

 

2012年年底

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

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促进产业调整转型,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退出高污染企业和落后工艺

21

大兴区对VOCs贡献率较大的重点行业提高准入门槛,严格现有污染治理要求,促进产业调整转型,逐步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产能。依据关停全区工业园区以外规模以下的化工、石灰膏、石材加工和砖瓦生产企业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大兴完成14家高污染企业停产退出。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

区住建委、

区环保局

2012年年底

开展专项治理

22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对小规模木器、家具、汽修、印刷、机械电子、化工、钢结构、油漆涂料、防水卷材(油毡)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减少溶剂使用过程VOCs污染,按要求减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720吨,汽车制造企业全部实施喷涂工序废气治理,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

区环保局、区经信委、区交通局、区安监局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2012年年底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23

进一步规范工业开发区、园区管理,鼓励发展特色园区。各工业园区应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协调驻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

区环保局

2012年年底

示范推广氮氧化物减排新技术

24

6月底前完成新城集中供热中心脱硝治理方案,报送市环保局。大兴康庄、观音寺供热厂完成集中供热中心脱硝技术示范工程。

区环保局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

2012年年底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新产品

25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环保核查等方式,引导企业在现有涂料、溶剂的使用环节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替代,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涂料使用量比例在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50%,家具制造企业不低于10%,电子电器产品企业不低于20%。

 

区环保局、

区经信委

 

区质监局、

区安监局

 

2012年年底

  

26

新改扩建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有机废气收集率大于90%。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80%;其中使用溶剂漆的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与水性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混合收集,稀释排放;其中新建小型乘用车涂装项目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高于35克每平方米。新建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境标志的油墨产品。

区环保局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

自发布之日起

六、加强生态建设,增加环境容量

加强生态建设,增加环境容量,提高环境承载力。

27

平原造林3.522万亩,推进实施景观生态林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构筑全区生态屏障。

 

区园林绿化局

 

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新农办、各镇政府

2012年年底

28

抓好农村生态建设工作。以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全面提升全区生态农业建设水平。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农委、

区环保局

长期

七、加强城市扬尘日常防治

 

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29

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和每日冲洗道路面积。开展道路清扫保洁达标考核,按季度公布考核结果。郊区道路清扫保洁达标率达到65%以上。完善区域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方法。

区环卫中心、黄村镇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各镇政府、新媒体基地管委会、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

 

2012年年底

30

提升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等的绿化水平,做好绿化、养护、补植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黄村镇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长期

31

加强对城市道路等级之外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街巷胡同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覆盖率达到70%,逐步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水平,开展道路清扫保洁达标考核,按季度公布考核结果。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日常管理

32

加强对我区两家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范管理,促进场区按要求做好硬化、绿化和苫盖防护工作,切实防止暴露垃圾扬尘出现。

区市政市容委

 

长期

 

八、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宣传力度

 

加强环保执法,提高企业自律

 

33

 

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针对措施要求,认真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各相关部门

 

2012年年底前

34

各排污企业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标准,加强企业自律,自觉落实减排责任。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长期

35

加强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和监察。

区环保局、

区监察局

 

长期

加强环保,宣传引导

36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舆论进行宣传,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清洁空气计划等,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模式,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鼓励市民开展“少开一天车”和“有奖举报”活动,引导市民支持“绿色北京”建设。

区委宣传部

各镇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环保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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