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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注:本表所指非法行医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表2:
  专项行动相关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开发区) 卫生局(盖章)

与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并开展工作情况

组织培训

(次)

追究监督员行政责任人数(人)

追究监督员刑事责任人数(人)

召开联席会议

(次)

开展联合检查(次)

开展联合办案(次)

移送刑事案件(件)

 

 

 

 

 

 

 


  注:发生监督员被追究责任的,请上报相关情况。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表3:
  非法行医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盖章)  年 月 日

项  目

取缔户数

备 注

行医区域

城市社区

 

 

郊区、城郊结合部

 

 

农村

 

 

其他

 

 

非法行医点

房屋性质

自用住房

 

 

租赁民居

 

 

租赁农村私有住房

 

 

商务用房

 

 

其他

 

 

行医场所

集贸市场

 

 

建筑工地

 

 

物流集散地

 

 

车站、码头

 

 

商业区

 

 

居民区

 

 

行医内容

性病

 

 

医疗美容

 

 

牙科

 

 

内科

 

 

接生

 

 

计生技术服务

 

 

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引产

 

 

义诊推销

 

 

其他

 

 

取缔行医人次数

本地

 

 

外地

 

 

是否挂牌

 

 

 

 

是否取得行医相关资格证书

有医师资格证书

 

 

乡村医师证书

 

 

赤脚医师证

 

 

卫生员证

 

 

有医师执业证书

 

 

其他(请注明)

 

 

籍贯(按省份分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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